第十七章 同学的杀人逻辑《规则类怪谈: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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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同学的杀人逻辑

一个手电筒的光束,足以冷不丁地让那些藏在课桌底下的正常同学看到那些不对劲的同学,从而被害。
「亮子又说对了,真是一个他麻痹的坑比小天才!」
「一波反向操作秀出了一个大团灭!」
「害人害己啊!」
「不过,为什么班主任还警告我们‘不要闭上眼睛’呢?」
正常来讲,闭上眼睛才是最简单的无视吧?
那为什么不要呢?
「似乎学生守则里也有关于‘闭眼’的规则……」
一条是关于异常天气的:
【如果您不慎在异常天气里迷失方向,请寻找距离你最近的带有编号的路灯。
如果您无法在第一时间找到带编号的路灯,请低头紧盯脚下的地面,寻找到任何能让您确定自己还在路上的参照物。如果您发现地面正在扭曲、拉伸或是出现任何不符合常理的变化,请赶紧将学生证与地图紧紧抓在手中,并且在脑海中反复提醒自己姓名和学号。
记住你是学生。】
还有一条关于宿舍的,相比较于异常天气的那一条,宿舍和教室都是室内,似乎更加具有参考性:
【宿舍配有浴室,如果您要洗头,洗头的时候不要闭眼,确保您可以看到浴室的瓷砖、花纹等一切可以让您确认还在浴室的参照物。】
「从守则来看,虽然还不知道原因是什么,但似乎闭上眼睛会有遭遇意想不到的危险……」
但这些东西不是他现在应该去想的了。
于是,林异没有再去多想,眼下既然他已经将同学的杀人机制大致推断出来了,那么就该想办法从触发机制的途径上着手,想办法消除掉同学对他的注意。
不然这同学的存在总是向一把随时会掉下来的利剑一样悬挂在他的头顶,让他有一种强烈的危机感。
林异思索道:
「那同学想要看到我,首先需要我看到他。」
「而他之所以能够注意到我,也正是因为我注意到了他……」
「所以他能够通过这一点,隐约感应到我的位置,这也是不管我一开始怎么往书架躲,他的注意力都可以跟上的缘原因……」
林异得出了一个猜想:
「这么说的话,我想要不被他注意到,只需要打消掉我对他的注意就行了?」
他回忆了一下,这种注意力之所以能够存在,其实是双向的。
当他注意到了那个同学的时候,那个同学就得到了一个反馈,然后通过这个反馈注意到了他。
而一旦那个同学注意到了他,他自然而然地就会产生一种被注视的感觉。
这种感觉的出现,又会加深了他对于那个同学的注意。
这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那个同学靠着林异不断集中的注意力,来不断地加强对林异的锁定。
想到这里,林异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
如果他没有推断出这一条因果关系,那么一旦教室里的灯熄灭,就算他躲得再好,随着注意力的加深都早晚会步小天才的后尘。
「所以说,解铃还须系铃人,只要我不管他,他就会失去我的‘坐标’。」
兜兜转转,就又回到了班主任一开始就给出的警告上——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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