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4章 委托人指定白君律师事务所!《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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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4章 委托人指定白君律师事务所!

为什么说王可欣找的这个案源是把法官给送进去了?
因为这个案源的当事人,原本就是一名审判长。
通过案源上的描述。
这个案子所面对的情况是,某法院某审判长,在审理某个民事案件的时候。
没有按照上面打的招呼进行判罚。
遭受到了报复。
“可以更好的帮助咱们分所在深都的律师事务所中站稳脚跟。”
“不过既然咱们已经决定委托这个案子了,就不要想太多了。”
想到这里,许响当即给苏白打去电话说明了详细的情况。
“苏律师.…这个案子我可拿不定,你要不要委托这个案子?”
当事人的妻子作为本案的委托人。
可是.…判罚书上的内容。
这个案子不是一个公开审理的案件,所以只能由判决书上面的内容来进行确认具体的事项。
对于这个问题,许响也有些疑惑:“对啊。”
“因为原告只是向被告讨要应得的奖金和工资,这都是符合劳动法的。”
“刚开始就说了,这个被告的背景比较厉害。”
“这个案子能够在论坛上出现.…看来还是受到了许多关注的。”
“说实话.…只要是我们当地人打官司,遇到这个审判长的,没有一个不说他好的。”
而认定枉法裁判属于什么?
属于找不到其他违法违纪的情况了,所以才从枉法裁判进行入手!
从这一点来看,这名审判长的确是一名正直的审判长!
“嗯!”
可是为什么要让白君律师事务所委托,当事人的妻子并不清楚。
“嗯!”
“这边审判长本身是严格的按照法律来执行判罚,同时在某些案件当中,在有些特殊的情况下,还会倾向于普通人,在法律范围内,对于普通人进行一些比较不错的优待,在我们当地的口碑很好。”
在苏白与当事人的妻子进行交谈的时候,了解到,先前许响所陈述的情况都是真实存在的。
“性格方面非常的正直,不愿意做一丝一毫的妥协。”
“按道理说,既然让自己的老婆找到指定的律所了,说什么也应该告诉一些原因啊。”
“许律师,你看,这是我在论坛上看到的关于这个案子的情况。”
不过这也正常,判罚书一般都是要记录在案的,审判长判罚终身制,如果说从判决书上能够看出问题所在。
“.….”
从这两点来看,这个案子的确有一些复杂。
把许响发过来的文件发给了李雪珍。
“案子是小案子,也不复杂,在一般情况下,判决原告胜诉是很简单的事情。”
许响没有看出什么问题。
“不说原因.…就显得有些奇怪。”
毕竟不管怎么说.…上面是可以直接管辖到法院的。
这种.…因为正当判决,而硬刚上面,导致自己被判刑的情况还是极少见的。
这个案子整体来看,是有一点小小的问题。
“现在的情况就是,这个审判长为自己的倔强的行为,为自己坚守的正义付出了代价,判了好几个月吧。”
“你联系一下委托人吧,我到时候去深都一趟。”
评论中,不少人对于这一件事情义愤填膺。
可是.…从事实上来看,这名审判长的判罚并没有任何的问题。
李雪珍在看到这个案件后,不由得感慨了一声:
“像这么正直的法官,很少见啊。”
“.….”
在签订了初步的委托协议之后,苏白长呼口气。
论坛上详细的介绍了各方的背景,是一个匿名用户发表的。
李雪珍极少见到像这种基础法院的审判长,还能有如此正直的性格。
对于两人的疑惑,苏白笑了笑:
“这个原因我也不知道。”
“我觉得这个案子可以委托。”
“当事人作为一名法官,心里面应该也清楚一审判决结果有问题。”
“可是这个被判了审判长,一口咬定自己没有判错,不认错,也坚决不改判!”
于是有人在评论下方询问发帖人是不是当事案件中的原告。
“发过自媒体,可是发自媒体也没有什么作用。”
无论案件有没有问题,从判决书上是看不出来的。
更关键的是,在这个案子当中,判决这名审判长枉法裁判显然有一定的问题。
“这个原告方,是我家的一个亲戚,所以我才知道这么多的。”
许响接过王可欣的手机看了看,论坛上没有描述案件的具体经过,但是将案件的各方的背景描述出来了。
“我看这个案子,所涉及到的情况并不复杂,驳回一审诉讼请求判决无罪,相对来说,不难。”
“对!非常的不理解!被告那群玩意儿是什么玩意儿呀!”
所以,在通常情况下,判决书中的内容,都是依照判决结果来进行解释的。
“并且委托人,也是法律专业的,还是法官,虽然说是民事法官,可是对于一些刑事条例,应该也很清楚。”
“可以看得出来,这名审判长在我们这里,有多大的民心了吧?”
苏白在看到案件的内容以后点点头:“嗯!”
很快.…苏白就前往了深都见到了当事人的妻子。
唯一获取有价值的内容就是,在交谈当中他清楚了,当事人想要让白君律师事务所委托他这个案子。
“说多了说多了,先介绍介绍背景。”
“又说多了,再继续说一下背景。”
一旁的李雪珍开口:“这个案子,当事人指定咱们的白君律师事务所委托。”
在听到这些,苏白有些疑惑,找其他律所没什么太大用,只能找白君律师事务所才能解决到当事人的麻烦?
当事人这么想的?
那更要见一见当事人了!
通过与当事人妻子的交谈,苏白并没有获取什么太多有价值的内容。
“但是因为一个判罚,导致了这种结果,那名被告才是真正的原因!”
但是.…
“在这种情况下完全可以为自己进行辩护。”
认为这名审判长枉法裁判的主要观点是在于,认定法律不同。
当事人的妻子,对于自己丈夫在这个案件中,到底遭受了什么事情不是很清楚。
并且将案件的整个详细过程以及论坛中的详细内容发给了苏白。
“苏律师.…我觉得这个案子在法圈内的影响力还是比较深远的。”
“可是.…既然当事人告诉自己的妻子让咱们白君律师事务所委托这个案子,他为什么不告诉自己妻子原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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