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九二章 最后的闹剧(十八)《新顺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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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九二章 最后的闹剧(十八)

李欗谈东北迁民问题,却谈到了南洋、印度。
而这些话的内核,用刘玉更加熟悉的语言来讲,其实本质三两句话就能说清。
【利用国家的权力,积累和组织起社会力量,像温室一般,助长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法的转换过程,并缩短其过渡期……如殖民制度,就是如此】
【保护制度、关税、保护税、输出补助金、强制颠覆其属地的产业……强行将本国的制造业者制造出来。欧洲各国都要为想办法攫取这种发明出来的特许权,而相互勾心斗角……如英格兰强行颠覆爱尔兰的羊毛制造业;亦如学习科尔贝尔主义,以国库投资作为本国工业的原始积累】
李欗说的这一套,就是老马说的【保护制度】。
后世的人,对于保护制度的理解,是片面且浅显的。
因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后世的社会存在,是二战之后,亚非拉人民反殖民、反侵略、反帝国主义,获得了阶段性的胜利。哪怕说常闹笑话的印度,那也不再是殖民地,而是有自己的国家强力,能够保护自己的关税。
在这种社会存在之下,对于【保护制度】的意识,无非认为也就是加加关税、政府补贴之类的。
但是,在此时,在18世纪、19世纪,殖民主义盛行的时代,【保护制度】,如老马所言:英格兰摧毁爱尔兰的羊毛制造业,是保护制度;欧陆国家用科尔贝尔主义,以国库重税直接作为本国工业的原始积累,也是保护制度;保护性税收,是保护制度;英法等国行政命令直接干涉棉布穿衣问题,也是保护制度。
换句话说。
在殖民主义盛行的时代。
以暴力手段、行政手段、军事干涉等,摧毁属地的竞争工业,也是一种【保护制度】。
只不过,后世嘛,那几个原本被侮辱被损害的、被殖民或是半殖民的国家,一个个站起来了。
以军事手段、行政手段、暴力手段,直接摧毁去本国工业生产能力的办法,行不通了。
所以,这才产生了对【保护制度】这四个字的误解,以为保护制度只是本国加加关税、给点补贴那么简单——如后世之日本半导体的覆灭,即可视为这种【保护制度】的“经典形态”。
所以,这又绕回了老马说的那个道理——在前工业时代,商业霸权,才能带动工业的发展。而商业霸权,又是靠扩军、备战、造舰,主要是海战来决定的。
大顺之前二三十年,疯狂造舰、扩军,下了南洋,打赢了一战。
之前下南洋,就已经早就了苏拉特地区的棉纺织业崩溃、带动了松苏棉纺织业的高速发展。
这,就是军事霸权,带来了商业霸权。而商业霸权,又带动了本国工业发展的典型例子。
因为,苏拉特地区的棉纺织业发展,很大一部分,源于荷兰在南洋的商业霸权和军事霸权。
当大顺下南洋,结束了荷兰的商业霸权和军事霸权后,依靠着荷兰的南洋霸权而发展起来的苏拉特棉纺织业,也自然完犊子了。
当然,这个事,细分析的话,和李欗说的“孟加拉甘蔗”问题,还不一样。
大顺下南洋导致的苏拉特棉纺织业崩溃的内核,和李欗现在说的孟加拉甘蔗问题,是有所不同的。
苏拉特,不是荷兰的殖民地。
那为什么荷兰非得去苏拉特买棉布,而不去大顺松苏地区买棉布呢?
是因为松苏棉布的竞争力,不如苏拉特棉布吗?
不是的。
而是因为,荷兰在南洋地区的现金流有限。他掌握的香料等……说难听点,中国的走私贩子——当然,换种说法,就是大明的为自由和自由贸易而与暴君的专营法令对抗的商业勇士——都能把永乐皇帝的香料专营干废了,你荷兰这点力量,怎么和大顺的南洋商人们搞?别的不管说,香料你想在中国卖到和欧洲一样的1500%利润的高价,想都别想。
荷兰的香料,根本不可能在中国换到足够的资金。而荷兰又需要现金,包括日本的小判金银等,购买中国的茶叶、生丝、瓷器等。
只不过,在苏拉特,买办阶层的势力,可以催生出先拿货、我给你香料抵一部分钱、你可以卖一部分香料算钱的商业模式。
简单来说。
荷兰自己的工业生产能力,是垃圾。本土的棉纺织业水平,是狗屎。呢绒在南洋,压根卖不出去。
是以,荷兰用自己的商业霸权和军事霸权,并没有带动本土的产业发展,而是带动了印度苏拉特的棉纺织业发展——以南洋为市场的产业发展契机。
伴随着大顺下南洋,大顺取代了荷兰在南洋的商业霸权,从而让南洋的棉纺织业市场供货者,换到了松苏地区。而且,大顺并没有过多的运用关税、保护税等政策,因为松苏地区的棉纺织业竞争力,就算不超印度苏拉特,但肯定也不弱于其。
也即是说,大顺拿到了南洋的商业霸权后,可以使用关税保护、保护税等政策。
但没必要,反而采取了“形式上的自由贸易”,因为大顺的棉纺织业,本来就有优势。
但是。
关键在于。
大顺拿到了商业霸权和军事霸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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