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二章 因为,元辅他善!《朕真的不务正业》(吾谁与归)-聚小说

第六百三十二章 因为,元辅他善!

第六百三十二章 因为,元辅他善!

“陕西三边总督沈一贯搞的互市公证合同之事,一点都不自由,朝廷的手伸的有点过长了。”林辅成对嘉峪关互市公证合同一事,略微显得有些不满,林辅成是自由派,这显然不自由。
“哦?这可不能胡说。”朱翊钧眉头一皱疑惑的问道:“难不成林大师对此事另有高见?”
“不过是巧立名目的苛捐杂税罢了。”林辅成喝了口茶,摇头说道:“黄公子是大将军府的贵人,可能不了解下面人做事的样子,就这个互市公证,要是不涉及到钱货的问题,就是收管合同,还好说些,一旦涉及到了钱货之事,无论是西域胡商,还是腹地客商,都不能从衙门里拿到一厘银子,一钱的货。”
“衙门就是个貔貅,只进不出的貔貅。”
“黄公子,这客商给付定金,是付给了胡商,还是付给了互市监当官?”
“监当官。”朱翊钧眉头紧锁的说道:“因为胡商居无定所,要是把定金给了胡商,他们来年不来了,或者干脆死在了大漠了,如何是好?所以定好了价格后,在完成贸易后,才会把定金给付胡商。”
“那黄公子觉得,这些个监当官会把银子给胡商吗?反过来也是一样的,监当官会把收押的部分货物给客商吗?”林辅成摇头说道:“破家知府,灭门知县,抄家的皂吏,杀威棒一祭出来,就只能乖乖认了这分亏,民告官,难如登天。”
民告官,在大明律里先要打二十杖的杀威棒,这不收着点力,直接就把人打死了,哪儿还有什么冤屈?
洪武年间,民可以抓官绑缚京师,也就是洪武三十年罢了,之后《大诰》就成了沉睡法条,祖宗成法不可变,但可以选择不执行。
‘堂下何人,胆敢状告本官’这是民告官的第二个困局,你去知县处状告知县,那怎么可能告的赢?
那绕过知县呢?大明律有定,军民若有冤屈,可到府县告诉,不得跳报,若有违,杖五十。
跳报,就是越级告状,一旦军民越级,就会被打五十杖,而且这五十杖还是遣返回原籍,再打这五十杖,就是被越级的那一级衙门,执行五十杖的威罚,含怒出手,基本没有可能生还。
民告官,难如登天。
只要这些货物、定金进了衙门的口袋里,都会被消化的一干二净,连点渣都不会剩下。
“沈一贯对陛下撒谎了吗?他给朝廷的奏报里,可是说,监当官公证,可是执行的很好,应者如云,几乎所有的胡商和客商都会选择监当官公证合同。”朱翊钧摇头说道:“陕西、甘肃,可不是沈一贯的一言堂,多少人盯着他呢,巡按、御史,还有各种盯着他位子的人,都等着他犯错。”
林辅成思索了片刻,摇头说道:“那我就不知道了。”
李贽倒是颇为肯定的说道:“我倒是觉得,在胡商和客商眼里,可能是因为相比较没有任何保证的交易,还不如给监当官,给衙门加税,换取交易的顺利进行,哪怕是真的毁约了,也比喂给对方强,毕竟还能指望监当官有良心。”
“这個良心,不是监当官个人,而是整个官场,比如若是侵占了定金或者货物,一旦被主管的参政,或者巡抚、总督给知道了,也是吃不了兜着走。”
客商拿喜欢爽约的胡商没办法,胡商拿狡诈的客商没办法,大家左思右想,还不如指望大明朝廷、官场的纠错力量,毕竟监当官真的一点都不给,那就是破坏营商环境,和大明重开西域的战略背道而驰。
再差的秩序,也比没有秩序强,这就是互市公证能够得到普遍支持的原因。
朱翊钧点头,李贽有实践经验,显然李贽比林辅成更加了解,官场的种种规则,当官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为所欲为,就连皇帝都做不到为所欲为。
“胡商和客商互不信任,才有了互市的公证,那么大明的生产者和肉食者之间,也不信任到了这种地步吗?”朱翊钧想到了这施政的第一个问题,信任度问题,互市公证能够成功,是完全没有信任可言。
李贽十分确信的说道:“已经互相不信任到了必须要朝廷强加干涉的地步了,要不然工匠们想进官厂,也不需要走关系、找门路、使银子了,现在哪怕是想进西山煤局做个窑工,最少也要九两银子。”
官厂和民坊已经形成了对照组,官厂越难进代表着肉食者和生产者之间的劳资矛盾越严重,大明各地的官厂纳新时,都是应者如云,这就很说明问题了。
“有道理。”朱翊钧点了点头,李贽谈到的这个标准非常的合理。
李贽继续说道:“在缓解这个矛盾的过程中,不仅仅要依靠由上而下的约束,在权利趋于平等的时候,力量就成了决定胜负的关键。”
“而肉食者往往拥有更强的经济实力,肉食者往往耗得起,而穷民苦力一日不上工,就不知道第二天吃什么喝什么了;肉食者往往拥有更强的政治影响力,他们和地方衙门甚至是京堂百官,保持着密切的联系,甚至他们本身就是官员;肉食者往往拥有更丰厚的物质条件,去收买证人,制造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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